设备阳台算面积吗?
关于阳台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目前国家尚无统一标准。各地有各地的规定。 一般原则是:封闭的阳台需要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的阳台只将其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在建筑设计领域有个名词叫“投影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建字[2005]193号中有如下规定: 第七条 对于层高大于2.2米的设备层或设备间,应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或设备间位于底层时,是否计入底层建筑面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 在结构底层外挑的楼梯底面,当外挑深度超过该楼层地面净高1/2(建筑净高)时,应按其外墙外侧所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第九条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一、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二、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三、建筑物内分列的车道。 四、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五、建筑物面的斜屋面下的空间。 六、竖井,如烟道、通风道、管道、变电箱等。 对上述文件请楼主细看,如果该设备阳台符合以上条款规定,就不计建筑面积了。
此外还有各省制定的有关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方法规,可以查询一下。 江苏的不算建筑面积 安徽和山东的要算一半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