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阳台面积怎么算?
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是套内面积加上公摊面积的合计值; 公摊的面积包括哪些呢?主要有两部分组成: 一是墙体面积(包含柱)、楼梯、公共过道、电梯前室等分摊的面积;二是公摊面积中的建筑设备,比如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消防、安保等设施,以及外墙面、户外楼梯等内容。 如果买房时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说明分摊部位是否计入房屋面积,那么所有与使用相关的部分都应属于房屋产权范畴之内,如外墙、楼道等。因此开发商不能将这部分计入公摊的部分随意收取业主费用。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 1.各套(单元)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加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3.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共有共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4.共有共用部分建筑面积包括:
①各套(单元)都与公用建筑空间相通的房间和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例如客厅、餐厅、厨房、过厅、楼梯间、设备间、电梯间等全部;
②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指的是外墙外侧斜面(含顶棚)的全部面积;
③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表间、热水锅炉房、水箱间、空调机基础、插层、变(配)电室、通讯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公用用房建筑面积;
④设备层或设备间内外墙面积;设备层内只有设备装置的基础设施楼面应计入层高以内;
⑤住宅底层阳台与入户平台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入户平台的全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之中;
⑥其他不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大底架空层或室外停车场;独立大厅;不与其他功能空间相联系的过道、楼梯间、设备间且具有相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可以视为一单独单元,其建筑面积虽为100平方米,也应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