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阳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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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明确一个问题,建筑物阳台有没有强制标准规范要求?答案是否定的!没有! 这意味着开发商在修建房屋时,对房屋的阳台是可以任意设计的——可封闭可不封闭、可拆可不拆…… 那么问题又来了,封闭阳台算不算违建呢?这就要分情况讨论了。

第一种情况:未经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违章建筑。 对于这种情况,《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有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违章建筑,并且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不管您把阳台封起来还是没有封起来,都属于违法建筑,相关行政机关都有权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种情况:经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合法建筑。 这种建筑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属合法建筑。那是不是说这样的阳台就可以随意封闭了呢?也不是,还得区分不同的情况。

1. 如果设计图纸上的阳台是开放式的,而业主将其封闭起来了,这样做就属于违法建设,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但是,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拆除,执法机关有权采取责令停止施工、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进行处罚。

2. 如果设计图纸上的阳台本来就是封闭式的(不论是否加盖),那么将阳台重新封闭起来就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了。因为即使不封闭,这也属于违章建筑,只不过行政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更为隐蔽罢了。

邬凯丞邬凯丞优质答主

我是广州番禺某楼盘的业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漏水、墙体开裂等),我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无果,于是我在2015年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判决生效后至今已过两年多的时间,但对方未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于是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且暂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问能否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撤销建设局的施工许可来达到维权的目的呢?

回答:首先,你需要先确认你是否有权利提起该诉请。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根据上述规定,只有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其取得的施工许可证。

第二点,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撤销的法律事由。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 (一)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被许可人不满足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期限、数量限制或者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 第三点,要判断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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