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才有阳台吗?
“阳台”,是建筑物内部的延伸空间,一般都有窗子与外界相通,供休闲、观景或者晒衣服用。 那么什么样的建筑才具备这样的条件呢? 其实,在规范中并没有对阳台进行定义的条文。《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里也只是笼统地描述了阳台,没有给其下一个明确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些其它规定中找到与之相关的内容来界定一下。例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就给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根据该规范的条文说明及图4.0.6可以看出: “外墙外缘线”是指建筑外墙外围线向外延伸的水平投影线;“挑廊”就是指开向室外,由下面楼层起坡到上面楼层,有顶盖而无围护结构的走廊;“架空层”是指建筑物底部部分或完全架空的部分;“露台”即指居住建筑的屋顶平台等,而“应视为建筑物的附属空间”的意思就是可以计面积的。所以这些都可以归为阳台类。 但是上述的这些建筑设施是不是都能满足“有窗且与外部连通”的条件呢?其实这也是有争议的。毕竟规范不是法律,不可能将一切细枝末节都交代得明明白白、毫不含糊。因此对于不满足条件的那些建筑设施,到底能不能算作阳台,恐怕还是取决于设计单位自己了…… 所以综上所述可知,目前对“阳台”的定义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不过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说法,应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能满足这个条件的吧~
那除了上面的这些,还有没有其它的阳台类型呢? 当然是有啦!虽然目前国家对此尚无明文规定,但各个省都有自己的地方标准呀(反正现在都是用新建标准了嘛~),这些地方标准的条款可要比国标细致多了,而且还经常会有新的版本出台,里面经常会添加一些新奇的建筑设施进来,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研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