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邻居是透明吗?
从法律角度讲,不算相邻权。 建筑物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之间,因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制度是为了克服绝对权利的弊端而设计的:一方面允许人们在必要范围内对他人不动产予以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又限制这种利用必须有利于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在认定相邻权是否存在以及内容范围上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1、必要限度的原则 所谓必要限度原则就是指相邻权人的行为和受益人的利益必须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 例如,相邻权利人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约定任意排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影响他人的环境质量,但如果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可以减轻甚至消灭不良影响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认为符合了必要限度的原则。
2、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体现在下列几方面的内容: (1)相邻各方对于各自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各项财产应负有安全使用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慎导致危险发生,则负有排除危险的义务;
(2)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不得伤害邻近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不得妨碍通风、采光)
(3)因通行必须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