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阳台怎么怎么算?
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资料,只有一些参考
1.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拆迁补偿的评估方法应当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其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不能进入市场交易的财产(如不能作为商品交易使用的土地、无法转移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产等)的收益权,应参照类似财产的市场收益进行评估”。对于您家的阳台,如果属于不能进入市场交易的财产,其收益权的评估应参照类似财产的市场收益进行计算;但是,这里的“类似财产”如何确认呢?考虑到阳台与房间在建筑上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且通常以房间的使用功能定性为居住用房或者非居住用房,我认为可以参照相同或者同类房屋中同样作为居住或者非居住使用的空间的补偿标准进行确定。
2. 有必要说明的是,上述原则是一个比较粗略的判断依据,具体补偿金额还需要详细调查了解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成年代及装修情况等因素后,才能综合判断。 另外,由于目前很多城市实行的是产权置换方式,即补偿房产与被拆除房产的价格进行调换,在这种形式下,一般不涉及到对被拆房屋价值本身的补偿,而只考虑对搬离原住房而产生的临时安置费以及因拆除行为导致房屋产权人无法使用该房产而需对外支付的费用。但无论采取哪种补偿方式,均会涉及对被拆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价值的补偿,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当双方就补偿数额出现分歧时,您不妨从这方面入手,提出适当增加补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