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厨房移位违法吗?
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建筑工程样板房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对“工程样板房”的设置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其中,厨房、卫生间必须按套组建样板房。而在此前4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室内装修管理暂行规定》中,则明确表示,装修人对厨房、卫生间等生活用水管道进行改造的,须事先报请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
据了解,这两个文件是为了保障住宅品质,打击装修行业存在的错误做法而制定的。《郑州市室内装修管理暂行规定》自1995年出台实施以来,对规范装修市场,保障装修质量,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从近几年郑州市住宅装修的实际来看,装修人在装修时存在许多误区,而这也影响了房屋的最终居住品质。此次,两个文件的出台,正是对住宅装修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的明确规定。
房屋验收:
根据相关规定,装修人都必须将装修材料状况、装修工程质量和相应的装修工程费用向业主进行告知。同时,如果装修人对房屋现有公共设施造成变更的,还必须告知变更后的装修后现状。如果违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装修人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厨房、卫生间必须呈开放状
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指出,厨房、卫生间必须呈开放状。该《办法》规定,住宅装修前,装修设计单位或者装饰企业在装修施工现场,应当将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在物业服务区内进行的住宅装修装饰活动,装修人、装修施工人员、装修材料运输人员进出物业服务区,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该《办法》还规定,住宅装修中铺设门窗套、隔断、橱柜等,需将原建筑墙体拆除的,在拆除前,住宅房屋所有人应当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建筑材料堆放于指定的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现上述拆除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相关部门对住房装修的监督
西安市住建局装修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市住建局的规定,现已不允许将室内橱柜等定制商品在楼体公共过道内进行施工。且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主管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装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当接到投诉,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当事人进行调查、协调。当事人拒不聆听调解、协调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