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面积算不算建筑面积?
1.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也就是一半面积);
2.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阳台,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视为阳台,全部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的,应按其基础水平的1/2计算。(比如一层有封窗到顶的阳台,二层没有封窗或只封到了半截的阳台就属于此情况)(注意不是封闭阳台哦)
3.建筑物的阁楼、屋顶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4.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超过2.2米者应当计算全面积;
5.挑台(挑廊),底层为住宅的架空层以及建筑物间的架空通廊,高度超过2.2米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6.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物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中。 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内的部分还有:
7.突出房屋墙外的悬挑物;
8.突出外墙的立柱和框架
9.与室外相通的楼梯底面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都不作为房屋套内面积。
补充说明一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标准。 所以大家在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有些项目为了避税会在面积上玩一些小把戏,以广东省为例,对规范进行了调整,比如地下室,广东省规定:“具备设计功能且层高大于2.2米的地下室车棚、车库、设备层、储藏室,应计算全面积”。 也就是说,如果地下室没有达到“具备设计功能且层高大于2.
2米”的要求就不算建筑面积了,开发商为了达到这个条件会采用减层的方式处理,所以买房前要看好楼层图,防止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