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搭建阳光房违法吗?
首先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在阳台上搭建阳光棚是违法的,属于违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地下管道等方面的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九十日内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城市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许可。临时建设的适用范围、使用期限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已批准的临时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或者其他设施;
(二)在已经批准的临时建筑用地范围内建设;
(三)所建临时建筑应当符合规划条件及工程设计方案的要求;
(四)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影响交通、污染环境和破坏市容市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妨碍市政公用设施、通信设施和影响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停车泊位。但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公共停车场除外。
第六十一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绿地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露天场地摊设摊点。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可知,搭建阳光房的主体为业主,因此业主擅自搭建阳光房的行为就属于违法建设,如果开发商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就进行销售,那么购房者购买这类房子也属于违法建筑,需要自行拆除。
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行政机关来认定,也就是由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调查认定;第二种是法院依据行政判决书上的内容来进行判断。所以即使物业公司或业委会表示不追究业主的责任,也并不代表其就是合法建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