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花池算不算面积?
一、《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住宅中用于种植花草的土地,无论有没有实体围墙或其他遮蔽物,均应按其自然地形划入计算用地面积的范围。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住房[1995]第507号) 第三条 房屋建筑总面积=各套(单元)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公摊面积
第四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下列项目构成:…………(二)楼梯;(三)电梯……第八条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共有建筑面积=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单元)房屋建筑面积×50%。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共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各套(单元)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 三、其他相关条文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85号) 第六条 多层建筑在25m以下的层次或高层建筑的低层部分,以及单独设置的无柱雨篷等,不论其高度如何,均应视为多层建筑,按多层建筑的有关标准计算建筑面积。 第四条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所围成的平面面积称作外墙面积,外墙装饰面积即以此为基础加上墙裙和垫层的面积确定。 第五条 建筑物内部的变形缝(如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应当单独丈量、计算,不得移位计算。 因施工需要而设置的临时设施,除可以移动的不锈钢水槽等,其它都不能按现值计入建筑面积内,待施工结束后予以拆除,恢复原状,并按其占用面积结算租金。 不应计入建筑面积的几种情况
1. 层高低于2.2米的夹层、架空通桥、地下人防通道等不应计算面积; 2. 舞台灯光控制室、配电室、锅炉房、厕所等不对外服务的大堂等辅助用房不计算面积; 3. 作为计量单位用的小水池、花坛、灯箱、广告牌、电缆沟、通风道、管道井等不计算面积。 但应该指出的是,上述条款是针对“不应该”计入建筑面积的情形的,而不是指实际计算时“不能”计入建筑面积。当这些项目的结构跨度较大且具备分隔条件并可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的部分时,必须计收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