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维修归物业么?
谢邀~ 这个问题比较模糊,可能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阳台是否是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 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以及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从题主的图片来看,应该是外墙或者屋顶的渗水导致墙面霉变。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除了专有部分的房屋主体本身及装修部分属于业主所有以外,其他的部分都属于共有部分。
2、是否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来承担维修责任? 如果阳台属于公共部位,则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如果发生渗漏,首先应当由责任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但现实情况要复杂一些:
①如果是住宅,在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里一般会约定房屋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并负责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房屋产权人自行负责维修。
②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房屋的保修期限尚未届满,但由于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维修工作就需要由产权人或物业公司组织人员进行。
③还有的情况是,虽然超过了房屋的保修期,但由于物业管辖区内的公共部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所以相应的维修费用也可以由物业公司先行垫付,再向责任人追偿。
④还有一种情况相对比较特殊,就是对于房屋内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水电暖管道漏损,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应由产权人自己负责修复,因为这种损坏是由于产权人的过错造成的。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设计的缺陷导致的此类问题,则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