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为什么半赠送?
房地产商这种把半地下室,半地下停车场等通过营销手法做半送,其实是有先例的。上海曾经出现过要把一个层高只有2.1米的地下室“送”给业主的事情。不过那个时候技术条件欠缺,没法完全做到天衣无缝。 实际上这个地下室本来就是应该建的,因为按照规定,新建建筑的基础部分应该是包括在总建筑面积之内核算的,因此也理应计入销售面积。但是基础部分又不同于地上结构,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虽然这里可以搭建一层用来使用),所以开发商就钻了这个空子。
不过后来被聪明的老百姓想出了一个妙计——往里面灌水! 于是这个本该是地下室的地方,就被变成了水箱。当然,用塑料膜或者砖头砌墙简单挡一下也是可以的。 这样,原本应该被算作建筑面积的部分就成了实际的“无用之地”了。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作为公共设施的水箱应该算是公摊面积的;其次,房子是按套内面积计算的,而套内面积又是去除掉公摊面积之后的,也就是说,你把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变相变成自己的了。 这简直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