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鸭湖度假区别墅?
环境不错,就是服务一般 我是2015年去的野鸭湖,当时去的时候房间没有网络,打电话给前台说是因为停电了。。。。。所以网也就没有了。我们住的是别墅区的一间独栋,里面还算可以,有个小花园,环境还不错,离大池子不远,晚上可以在湖边散散步,吹吹牛。不过那个时间附近还没有建度假村。
吃的倒是很不错,一个自助早餐就能管饱,另外午晚餐也不错,价格也不贵。 但是!!!这里的服务真是让我印象深刻,永远忘不掉。因为我下飞机之后,得了急性胃肠炎,当天就拉了五六次,每次都是快崩溃的感觉。去找医生,医生说吃坏东西了,过来开点药吧。我拿着药回去吃完后还是不管用啊,到了晚上又开始拉,这次直接去了酒店医务室。(这里补充一下,因为刚出去旅行,所以带了很多药,包括治疗肠胃的药)
到了医务室,医生看了看我手上和脚上被肥皂浸泡发白的地方,问我是不是洗澡了?我说是的,然后他居然说我洗冷水澡,现在抵抗力差了,容易生病,然后又各种鄙视。我当时真想和他吵起来,但是我忍住了,毕竟人生地不熟,而且身体确实很虚弱。最后拿药回去了,到了晚上居然还有点发烧,真是一刻都不能离开床啊。
第二天醒来,我的病好了,但是医生居然说要给我输液,说我的抵抗力太差了之类。我问他输什么液,他说输液增强抵抗力的。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后来我没理他直接走了。 不得不说这里的风景还是不错的,如果来这里度假,远离城市的喧嚣,呼吸新鲜空气,晒晒太阳,感觉还是蛮不错的,但是千万别生病哦~
在城市规划中,我们常见到有"别墅区"、"度假村"、"度假别墅区"等用语。别墅(villa),一译别业、邸宅,原指意大利贵族的乡间住所。近现代,特指富人独家居住的独门大宅,通常具有宽大的庭院和供娱乐、休闲、运动的设施,是一种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象征。别墅包括独立式、联排式、公寓式、平房式等数种。联排式及公寓式别墅带有一定套房特点,有时也归属高级公寓类。而度假村,是人们用以休闲、会友、度假的场所,它融娱乐、住宿、餐饮、休闲、保健于一体,为人们提供各种完善的度假设施,是人们在短暂闲暇时从紧张忙碌的城市生活中脱身而出、缓解工作压力的心灵栖息地。那么,如何来区别二者昵?
一、规划和管理上不同。
按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别墅不能在农用地、林地、湿地内建设,只能在城市建设用地或经过依法"农转用"的建设用地上规划和建设。在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制定的土地用途分类中,在建设用地下的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中,有住宅和商服业两类,别墅和度假村划在商服用地一类下。一般来讲,别墅区属房地产项目,由城市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划管理;度假村一般按旅游规划立项,受旅游业主管部门的规划管理和指导。当然,在具体实施和操作中,它们均属于商服用地,也受城市规划、土地主管部门规划并实施管理。
二、使用性质用途、期限、方式及土地取得方式上不同。
一般讲,别墅的用地属建设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经规划许可后,作为房产销售时,按住宅用地70年或商住混合用地50年的使用期限由用地者有偿取得。别墅作为住所使用,由住户专有和专有使用,可以长期居住,其物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度假村的用地多在郊区或景区内,选址受一定限制,用地往往是以在林地、农用地或湿地中作点状分散状布置,除少量建设用地外,大部分属非建设用地。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非耕地。因此,严格讲,只有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建设房屋对外营业或销售。以农用地改为宅基地建别墅,其用地的合法性受到严重置疑(这一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把握不严)。就整个度假村而言,虽然其用地可以申请临时用地、采取以租代征方式、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经许可审批后得到使用,但其用途是属于非住宅性房屋,是服务于旅游等第三产业,专供人们度假、游玩、休闲时短期居住和娱乐等,而不能作为住所长住。度假者一般只能租赁使用度假村的房屋、娱乐等设施,度假村的所有者或运营管理者有权按合同约定和营业需要,限制或约束使用人的使用行为(比如就餐),有权使用和服务于其他的顾客。
三、功能、配置上不同。度假村强调休闲、娱乐功能,一般配有餐饮(一般等级较低)服务,以及洗浴、健身、保健康乐服务等,有的还配有娱乐设施和会议设施等。别墅是住宅,配有的也是住宅、私车使用的配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