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用地可以分割吗?
席超最佳答案
谢邀~ 不可以,因为别墅属于独栋住宅,如果进行分宗过户交易,会受到很多限制的! 首先,从土地的属性来讲,别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住宅,而住宅用地中又分为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现在貌似没有定义了)。 普通住宅的项目需要符合70/90的规定,即住宅小区建筑总面积与小区总用地面积之比大于1:0.9,小于1:0.8,且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米。这个规定是面向所有商品住宅项目。
而高档住宅就没有面积限制了,但主要是指高端公寓、低密度花园等。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容积率不同,普通住宅的容积率为高于1.2低于1.5,高档住宅的容积率为低于1.2。 所以你看一般普通住宅的土地性质标注的是(住宅),而高档住宅往往是(商住)。 这也就是为什么普通住宅往往由多层或高层组成,而高档住宅一般都是低密度的洋房、别墅。
其次,从税收的角度来讲,由于别墅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或者70年,而一般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因此在转让时,别墅的税费要远高于普通住宅。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而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也不论是否为出售人唯一一套房产,征收比例都仅为房屋成交价的1%-3%。
相反,别墅不管是否满2年,也不管是否是出售人的唯一一套房产,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比例都为房屋成交价30%-60%。 另外,在银行贷款方面,银行也对别墅贷款额度有限制,通常而言,普通住宅抵押贷款金额可达评估价格的70%,别墅则仅为50%。
酆澍优质答主对于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需要注意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且按照法律规定,城镇居民是不可以购买农民私有房屋的,此外宅基地上建房也不可以进行分割。
农民私有房屋(俗称“小产权房”)买卖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向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买卖私有房屋。
2、买卖双方应当执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并经批准后,再行买卖私有房屋。如果买房一方原无宅基地,则须在原有宅基地内就地或就近新建私有房屋。出卖的房屋如原为共有房屋,则不得卖出,或者对房屋已作分割处理后再由其个人出卖。
3、买卖私有房屋,由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经房管机关审查符合上述规定的,准予过户登记,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指出: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自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土地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农民建在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经过变更转移时,其宅基地所有使用权也是可以转移的。因此,在农民居住十分集中、人口多且宅基地紧张的“城中村”,农民私有房屋的买卖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