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扩建是违章搭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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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搭建是指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包括违法建设以及临时建筑长期不拆除两种情况。其中擅自加层、超建筑面积、封闭外露台等一般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而临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超过有效期未自行拆除的则属于违法搭建。 违建的范围很广,从小的门斗、花园到大的别墅都是违建范围。按照相关规定,以下7种情形都属于违建: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在原有建筑上进行扩建的建筑;占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的建筑;未经批准,侵占绿地的建筑;通过买卖、赠与等形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上所建的房屋;在已经规划为公共交通道路、广场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将屋顶建成用于使用的建筑。 目前来说,对于违建房的处理方式主要有责令限期拆除,又被称为“强拆”;行政处罚(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因此,如果业主执意要加盖,一旦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时,可能就要面临被拆除的命运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规划报建手续需提供资料如下:

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向市规划局或各分局提供以下材料:

3、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必须经统一指挥并且事先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后才可以对违法建筑实施强行拆除。

4、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时间、面积以及用途的说明;(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优质答主

先谢邀,题主说得很对!首先,《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违建的规定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原文49条第10款)是指无法通过合法手续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改建、重建、翻建等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行为;而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主体结构属于违法加建行为(原64条)。 同时,依据该法第53条的规定,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拆除。

最后,再说回题主的问题。以我个人的经历来看,楼主的这个情况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不过需要一些技巧,并且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如果运气不好可能还要交些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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