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阳台归哪管?
1、房屋建筑的外墙是属全体业主共有的,但外墙的顶部是属住宅的屋面,除维修房屋本体的必要部分外,在楼顶做隔热防漏、装修等,应该经过相邻业主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把原外墙拆掉一半并重新砌筑、装饰成封闭的门窗,是必须经相邻业主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才能进行的工程。
2、根据《物权法》第七章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定抵押”;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的车位,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如果开发商没有违反上述条款,则属于合法行为。 但如果是违章搭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