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拆阳台凭什么?
我在西安,前两天刚经历了和题主一模一样的事件…只是我的情况更特殊一些,因为我是在自家二楼阳台上外挂了一个防盗网(就类似于题主这样的),但并没有在防盗网上堆放杂物或者花盆。 首先我声明一点,我家这个房子买的时候是二手房,已经装修好了的,所以像题主这种直接砸别人家的玻璃,我是很不能理解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住一楼,前面是广场(大家也知道现在农村建房都喜欢高一层),然后从春节开始广场上就有人摆垃圾摊,卖烧烤之类的,气味很难闻且影响美观(▼皿▼#) 因为之前没有城管来管这个事情,所以我气不过就在自己家外面(离外墙三十公分远处)用砖头砌了个简易的小灶,打算自己买菜做饭(本人单身,在外地工作),没想到这一做就被城管发现了……
后来找到我才跟我说我的小灶违法了,还说要给我罚款500还是1000(具体我也没细问)让我把灶拆掉。我说我现在不吃饭饿肚子都没钱交罚款啊,他们就说那等你有钱了再过来找我吧。(▼皿▼#) 我当时很生气,我就说你们凭什么说我违法呀?我又没放在窗外,我家里炒菜做饭哪有不放油的!而且我家厨房油烟都排到自家院子里面(跟邻居家相隔很远,隔了一堵墙和一个院子)。
当时我气昏了,就和那个交警吵了起来,后来气昏了我也忘了报警,就忘了这事了。 两天后,我接到派出所电话让我去所里谈谈,到了所里才得知是因为对方投诉了我的灶台导致城管找上门来。(▼皿▼#) 所里的人和我谈了大半天,说这是我个人的原因造成了别人的困扰,所以要是我不拆灶台就会对我进行拘留十五日并处两千元罚金,同时我所里的同事还打电话让城管大队的来所里没有找到人,因为对方正在处理其他案件…… 最后我忍辱负重(真的是忍气吞声)签了那份协议,同意罚款2000元,他们给我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留了我两千块钱现金并让我写了收据。
(注:行政强制措施是对有违法事实但又未取得证据予以证实的行为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如行政机关在对违章建筑调查确认后,为阻止违章建筑继续建设而对在建的违章建筑进行的查封就是行政强制措施。) 现在我已经把钱交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好委屈,因为我什么都没有犯,而且我也没有妨碍市容市貌(虽然我应该收拾灶台),为什么别人不收拾我就要罚我的款呢?况且还是我交钱别人放我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