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算不算家具?
首先,根据《商品名称和代码编制规则》(GB/T12704-2006),“家具”是指供人们坐、卧或作其他用途的器具。 由此,我们可初步判断出,作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地板,应当属于家具范畴,国家标准也明确认可了这一定义。
其次,我们从构成地板的基本构件出发,来探讨其归属问题。 一般来讲,地板由面层、底层和面层垫脚组成,此外还有调节地板变形的胀缩缝和固定地板用踢脚板(线)等辅助构件。 从以上各部分命名方式可见,主要构件的名称多采用了“面”“底”或者“饰面”“底层”等的词句。基于构件命名的考量,上述构件应属“表面装饰”的范畴;而一些辅助构件,则属于“结构框架”的部分。故此,我们不妨把地板归结到“家具”这个大类里去。
再者,我们从与地板属性相类似的建材入手进行归纳。 地板属于建筑装饰材料的范畴,类似的地板还有瓷砖、石材、玻璃制品等。这些材料都有可移动性差、不易保养且难以更换等缺点。与之相似,有些金属家具,如铝制椅凳、金属支架的床,因为材质坚硬、容易保养且可拆卸,在功能上可以替换成木质家具,在视觉上也可以与木制家具融为一体,所以也可归入家具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