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消防要求吗?
厨房的面积较大,空间复杂,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消防安全出口,往往各自相通,容易造成疏散困难。另外,厨房内可燃物多,如不及时灭火,易造成火灾。经测算,大型饭店的厨房每小时最多产生10升油烟,而普通家庭的厨房每小时产生的油烟只有2升左右。但油烟是厨房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它在蒸发时会产生大量的高温,对建筑结构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所以厨房的耐火等级都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另外,厨房还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规定:厨房排油烟管道;应予隔热,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厨房除机座的底板应为不燃材料外,其他部位如顶棚、墙壁和房梁等都应进行防火封堵处理,不留烟囱和通气孔。炉灶均应安排在烟囱的下端,排烟道应设置管道喷射灭火器,并保持其畅通。
炉灶操作间和厨房内均应设置消防井。消防井应设置封堵钢瓶的放置地点。厨房的门窗不应与防火分区的门窗相连通,同时应设置不低于0.9米的高度。厨房内的地面应低于邻层楼面,且地面不应有积水。
另外,厨房内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直接连接自来水管网。厨房内应设置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