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防阳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18年版) 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下列场所应设置逃生疏散窗:
1、没有外窗的房间;
2、外窗宽度小于0.8米的房间;
3、靠外墙设置且完全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中的房间。 第2款和第3款的房间统称“消防阳台”。
根据条文解释可知:1、当住宅建筑设有封闭的室内走廊时,走道上的门不应影响逃生;如果为了美观等原因而将走道门设计为推拉门或吊门而不具备内外开功能,这样的设计是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因此,住宅建筑的外窗不宜采用推拉窗。 2、考虑到厨房有燃气等明火的使用特征,故规定不能将其作为消防阳台使用。
对于高层公共建筑的避难间,其应急照明和应急广播扬声器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6V,并应在其设备箱供电回路单独配电。因此,避难间的窗户也应选用具有防坠落功能的玻璃窗来确保火灾发生时不会成为逃生的障碍。 还应注意:
1、消防阳台的出口不得被遮挡,也不宜开设外窗或设置栅栏等其他妨碍逃生疏散的物品。
2、消防救援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发生火灾时可正常使用。 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维修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3、在装修过程中严禁破坏原消防系统设施,如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否则一旦发生火灾,会给人员疏散、救援带来很大的困难。另外,由于擅自改动后无法保证原有性能参数的要求,所以也无法通过验收。 4、对于已入住的居民来说,一定要熟悉所在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通道,同时留意逃生楼梯的位置以便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不可盲目从电梯逃生。
5、平时注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私自改建房屋结构及堵塞消防通道,以防发生危险时不能及时救援。 6、不要乱扔烟头、乱倒杂物,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在进行装修时,应尽量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施工,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