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个人能建别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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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北京是禁止自建别墅的! 原因如下: 首先,土地资源短缺,为了节约用地,严禁私搭乱建;其次,城市规划需要统一规划、设计;对周边环境有影响,如隔音、采光等问题需要考虑;第三,建筑质量难以保证。没有统一的施工流程和质量监管,容易出现问题;第四,生活舒适度低。无法实现上下水、暖气等管道入户,需要自己挖沟埋管,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如果真想在京做别墅业主,可以选择的政策是: 在郊区买一块地,然后找设计院出图纸,报规报批(可能比较难),等到一切顺利的时候,你已经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成本也远高于在郊区买别墅。 如果实在喜欢别墅这种产品,可以在一线城市周边选择近郊住宅,虽然从属性上属于公寓,但是实际居住体验和别墅相差无几。

另外,现在一线城市周边也有很多低密度洋房产品,容积率1.5左右(一般别墅项目容积率为0.6-0.8之间),这类产品除了没有院子,基本拥有别墅的所有要素,也是未来高端楼市的主流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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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和有关规定,宅基地申请必须符合申请条件。京籍农民申请宅基地建住宅(别墅)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农村村民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村民住房因国家建设被依法拆迁,未得到妥善安置的;

(三)符合分户条件,确需另建住宅但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面积低于法定限额标准,需要在原址上翻、改、扩建的;

(五)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需要迁建的;

(六)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住宅(别墅):

(一)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以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

(二)城市、镇和村庄规划确定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

(三)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统一组织集资建房的地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在其他地区建造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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